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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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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青田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发[2001]43号),设置中共青田县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职能的增加和转变

  (一)县委组织部与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增加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
   (二)县委、县政府考核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办公。
   (三)管理县委老干部局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县委组织部职责

  1.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的指示和决策,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建设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实施党的建设的具体措施;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和活动方式;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协同县委宣传部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

  2. 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对全县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提出乡镇和县直单位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方案、意见、建议;负责县管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及办理任免、退休审批手续;办理我县市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休的报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中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3. 组织开展新时期党建和组织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 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

  5. 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 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研究制订我县干部教育的政策和规划;指导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县管干部、中青年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的培训;协同县委宣传部做好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在职自学的指导和考核。

  7. 负责全县党的机关、人大常委会、政协、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和法院、检察院机关按《法官法》、《检察官法》进行管理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全县乡镇机关(按照和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进行管理工作。

  8. 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县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情况,牵头制定和实施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的培养和建设规划。

  9. 调查了解全县科技人才工作的情况,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和规划;宏观管理全县科技干部,掌握和联系一批科技拔尖人才;组织协调县及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指导、协调、检查全县知识分子工作。

  10. 管理县委老干部局,负责全县离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有关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政策,对退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1. 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研究和制定干部监督的制度和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12. 负责全县干部统计、党员统计和干部信息的汇总呈报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干部档案。

  13. 负责全县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情况综合,承办县管干部及其它出国(境)人员和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的审批工作。

  14. 受理有关组织工作、干部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

  15. 抓好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

  16. 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直属机关工委职责

  1. 负责提出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并进行分类指导。

  2. 指导县直各单位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工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的考察、组建、选举和任免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工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考察和审批。

  3. 指导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 指导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县委反映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5. 受县纪委委托,领导县直属机关的纪律检查工作。

  6. 对县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实行领导。

  7. 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企业工委职责

履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负责提出全县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并进行分类指导;指导乡镇和县直单位做好企业党组织组建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全县企业建党情况,呈报、反馈工作信息。


   (四)县委、县政府考核办公室职责

  1. 根据县委、县府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制订全县乡镇、(科局)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考核、奖惩办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乡镇(科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分解落实、实绩考核和奖惩工作。

  2. 负责对乡镇(科局)级单位考核目标的运行进行监控,了解、汇总、通报有关情况,协调处理目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负责与省、市考核办公室沟通,接受工作指导和检查,呈报、反馈工作信息和做法。

  3. 负责检查指导各乡镇和县直单位对下属单位的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4. 根据客观公正的考核结果,提出职务升降、调整、奖惩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 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委组织部内设4个职能科室。

  1. 办公室
    负责秘书、信访、文印、文书、档案和部机关保卫、保密等工作,协助部领导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文字综合、电文处理、会务组织工作;承担或组织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报告和文件的起草工作;收集、综合组织工作信息,主办部刊及信息简报,加强与新闻单位联络,负责对外舆论宣传;负责财务、后勤、生活福利等工作;牵头协调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承担征集、编写本级组织史资料;协助部领导抓好部内自身建设以及党支部、工会建设。

  2. 干部调配科(参照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县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
    负责考察县委管理和协助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提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调配的建议,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承办须由人大、政协任免干部的提出和政协党内委员的提名工作;负责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抓好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管理体制;负责制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后备干部的培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及培养选拔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责干部挂职锻炼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办理副科(局)以上干部离退休审批手续;承办需征求县委组织部意见的干部任免审批;参与县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换届的有关工作。
    负责对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宏观管理的研究,起草或制定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性文件;负责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机关、乡镇机关按照和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法院、检察院机关按照《法官法》、《检察官法》进行管理的宏观指导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和监督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有关法规的参照实施,承办需由县委组织部审核审批的县级参照机关人事工作的有关事项;负责全县干部统计工作;办理市管的任免、工资、待遇、退休的呈报手续。
       负责全县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指导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抓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乡镇做好科技干部管理工作;组织和协调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指导建立和管理人才信息库,选拔和管理县级拔尖人才和科技新秀奖;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的引进和管理工作;承办县委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3. 组织科
       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实施党的组织路线的具体措施;指导基层党组织召开党代会,承办县党代会的有关工作;了解掌握下级党委(党组)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开好民主生活会情况,并及时汇总,向县委汇报;负责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整顿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党建和组织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和活动方式;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承办全县党员因私出国(境)保留党籍的审批手续;负责全县党组织、党员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承办全县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 干部监督室
       负责对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县直机关部门、乡镇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搞好干部监督信息的收集、综合和运用;负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贯彻落实,对县直机关部门、乡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进行审核和备案;受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和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反映公示对象有关问题的检举、申诉,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对反映拟任公示对象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任用意见;承办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审批和干部持因私护照、外国居留证或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管理工作;做好犯严重错误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县管领导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工作时间和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的调查审理工作;负责全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人员编制:县委组织部(直属机关工委委员会)机关编制21名(含工勤人员编制2名)。
   领导职数:部长1名(不占编制),副部长3名;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设党委书记1名(兼),副书记1名;企业工委设书记1名(兼),副书记1名;县委、县政府考核办设主任1名(兼),副主任1名。

 

主办单位:中共浙江省青田县委组织部 地址:青田县政府大楼
邮政编码:323900 电话:0578-6832360 6822832 E-MAIL:qtdj@qingtian.gov.cn